引用:
原文由 yesrtv 於 2013-03-14 21:43 發表
剛剛問了前333師政戰處長查證。幹訓班駕訓隊政戰隊屬於任務編組。但也不能説是虛級單位。但沒有正式軍旗。沒有固定人員。沒有裝備。據説槍支都是由師部出面支援來的
國軍陸軍各單位的編裝都必須依照陸總部所頒發的 編裝表 最為基準.
曾經總部來令, 要依編裝人數撥發各單位技工服與炊事服, 小兵我頭殼小抱著燒∼我哪知到那個多不同屬性單位的編裝人數啊, 此時∼我們補辦室大老闆∼組長指點我一條明路:阿∼你是不會去參三科借編裝表回來看喔....! 就這樣下樓, 到參三科去, 文書們大家都熟, 也不用驗證身分, 但是一說要藉編裝表, 沒有一個文書作的了主, 叫我去找作參官(首席), 說明來意後, 他才從上鎖的鐵櫃裡搬出 印刷裝訂的 編裝表, 叫我在他們科裡抄, 不能帶回自己辦公室!
編裝表的首頁是用燙金字體, 上面寫著:適用 本島預備師/重裝野戰師/機械化師/獨立裝甲旅. 打開裡面翻到 重裝野戰師這一篇, 裡面就有很清楚的書明 一個野戰師內編裝有哪些單位, 每個單為內有哪些人員, 如 駕駛/技工/步槍兵..., 因此包含參一科的人事升遷或補辦室的物料撥發, 都是以此文件作為最高基準!
而重裝野戰師編裝表裡的第一個單位就是∼幹訓班! 因此∼幹訓班 是實質單位, 不是任務編組, 包含我補辦室對帳, 也是有 幹訓班 這個單位的! 印象中他編制有 EM-7 六枝, 還有六五步槍數百支, 這也是為什麼去幹訓班受訓不用自己帶槍去, 因為槍枝是由補辦室由 動員庫房 提撥!
如下圖片為 主副食品人員附表, 也就是俗稱的 糧秣驗份人數表, 這表是由總部主計組所核算下來的, 可以看到 幹訓班 排放的位置是在 師部連 前面, 受補單位編號 幹訓班 30502, 師部連為30503, 與編裝表內的順序相同! 表內可以看到有 志願役(軍官)六人, 士官兵 三人, 總建置人數 九人! 所以 隊長 與 區隊長 都是建置人員, 還有伙房兵跟參四是建置兵, 其餘分隊長是以優秀結訓人員留訓(支援)之方式繼續教授下一批學員, 以為傳承! 所以∼幹訓班 是獨立的 師直屬營連, 可不是任務編組單位! 而駕訓隊與架設士官隊∼則屬任務編組的 非 實質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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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C 金錢 +5 行家出手!外島師幹訓班軍官編制(6): 隊長、副隊長、輔導長各一、區隊長三。 2013-03-15 20:20
To: 61C 大大~ 你是對的, 重看一次驗放人數, 左下角有 志願役全月6人, 所以的確是有 軍官 6 員, 與您所述人數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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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師經理士 於 2013-03-15 20:2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