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3 則發表於 2013-01-19 09: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再補充一下。
我先由國防部民意信箱向陸總部申請,案子分發給陸總部國會連絡官,他查證我們身分屬實後再指示澎防部國會連絡官,澎防部國會連絡官發文列出批准我們參訪的營區,再指示澎防部作戰官帶著公文陪我們參訪,公文主要給營區指揮官看以減少他的疑慮。
由我們例子判斷,如果陸總部不准,那就真的去找立委了,國會連絡官不正昰應付立委的?
Emily以妳的例子我建議妳強調妳是女士官退伍,陸總部募兵一個頭兩個大,一定很歡迎退役女官士兵回營參觀。再看妳才說個塞乃,這些『猴死孩子』給妳說成甚麼!所以塞乃對地方還是有用的。
[ 本文章最後由 yilitseng 於 2013-01-18 21:0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