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當年前線金門不是隨便可去,侍應生都要通過嚴格的身家調查,不能有前科紀錄。因此,「八三么」小姐是犯罪被抓到金門,用性服務來抵銷刑期,是以訛傳訛。」就能見證兩蔣統治時期的黑暗。
金門831裡的「以工代刑」,能代的並非因觸犯刑法而被判刑的女受刑人,而是全世界只有兩蔣統治才有的「票據法」。這個法是只要有錢交了罰金,當場交錢當場走人,否則沒有假釋。
票據法受刑人大多是女性,只要條件夠,老鴇就會來為她贖身,關鍵是條件要夠,老鴇兩蔣一樣,不會是慈善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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