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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twtclkc 於 2012-09-09 02:54 發表
但提到沒飯吃這件事,我倒有不同的看法,大家也會認為沒飯吃,是小事一樁,去福利社買個泡麵什麼的吃一下不就沒事了嗎?其實這是錯誤的想法,我在金門的當時,政令就宣導過,{飯是國家給你吃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不給你飯吃},所以就算是當時的司令官許歷農,下至師長.旅長.營長.連長.排長.班長等等,沒有一個有權利不給我飯吃
的確如此,我們那時兵沒飯吃,或是吃不飽,是不得了的大事,連上主官管會很慘的。我在中心及部隊都遇過,吃飯時有兵說菜不夠吃,連長第一個反應就是"長官桌的拿過去!"(我中心的連長是個爛官,也不敢讓人傳出去說連上兵吃不飽)
因為大陸時期的軍隊吃空缺及扣剋糧餉的情形非常嚴重,來台灣檢討也認為是丟掉大陸的主因之一。所以民國40年代開始,對這一塊抓得很緊,有好幾年的時間,每個月關餉時,是財勤官拿著餉冊到連上,阿兵哥手持補給證,一個個當面撕下餉條,貼到餉冊上,然後親自點訖現金。
伙食督導也是那時候納入政戰業務,是輔導長(早年稱指導員)重要工作,還宣導軍人有四大福利:戰備、訓練、伙食、休假。伙食還排在休假之前,可見當時重視的程度。雖然那時副食費很少,菜很差,許多部隊連個屋頂都沒有,開飯時要在集合場或蹲或坐小板凳,菜盤擺在地上,像難民一樣,但不能讓兵餓到。
到我當兵時大環境已經改善很多,伙食仍然是重點,會吃不好,但不敢讓兵餓肚子,否則一申訴或榮團會一放砲,連上長官絕對理虧挨罵受罰。不過話說回來,當時敢申訴、敢放砲的人也不多,所以狗屁倒灶的事也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