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61C 於 2012-10-01 12:54 發表
當年的作法:
兵科軍官(步砲裝等)需歷練連輔導長一職,
而政科軍官也須歷練排長職務..
據聞這是王大將軍與郝一級達成的妥協共識..
在我當兵時,政戰官科的軍官,專修班畢業的,初下部隊要歷練一年排長,正期畢業的要歷練半年排長(那時專科班第一期還在學校未畢業),然後才會派任連輔導長。兵科軍官(步砲裝等)不需歷練連輔導長,但是在上尉或少校時可以轉任政三監察系統發展。
兵科軍官歷練營、連輔導長,是在王昇失勢後,為避免政戰專權,才開始的"軍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