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01.12.162.x 於 2012-06-14 11:09 發表
何謂解密? 何謂洩密?
以 空軍 34 35 隊的事蹟為例,算解密嗎? 不完全是! 相關搭配單位目前應屬 機密中 , 因為那些單位在各本回憶錄中都只是帶過一二句, 一二張高層視察的紀念照... 如此而已.
他們與 34 35 隊搭配 ...
刑法-第109條-洩漏或交付中華民國國防應祕密-文書/消息圖畫/物品
+上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應祕密就是尚未解密.或在保密期限內之消息/文書/圖畫/物品!!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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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9807C-化學士 於 2012-06-14 13:2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