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flymonster 於 2012-05-01 02:40 發表
偶是陸軍,也很討厭MP,但是不得不講一下,這種幹架應該是兩方都是穿軍服在外休假的時候,
當他們憲兵穿所謂的甲服執勤時,是代表單位最高階主官執行勤務,攻擊執勤中憲兵等同犯上
或是襲擊衛哨,是要送軍法審判的,這 ...
係滴啦∼∼∼
其實我看到這個主題的時候,就已經直覺的想到:很多打憲兵的事都被誇大了,和憲兵打架的我知道的都是憲兵穿著軍便服或是便服出營外洽公或休假的時候落單被扁,我相信這個例子一定很多,但至少我的年代還沒聽過「執行勤務中的憲兵」被打還沒事的!
所謂「勤務中的憲兵」是指有戴上白飾緒(穗帶)、勤務白盔、勤務白腰帶就表示「勤務中」,以法律觀點來看,此時他是「公法人」,執行特定事項的公務人員,公法人被打的話,整個國家機器怎麼可能當成沒看到?
不要說我在抬槓,版上可能有過早年政戰協辦經歷的,一定知道或看過什麼是【軍法公報】,偶爾就會有因為毆打執勤憲兵判處有期徒刑*年的案例。看過最高階的案例:某總部直屬單位中校晚間喝醉返營,不讓門衛憲兵登記,憲兵當然不讓進,結果這個中校惱羞成怒趁著酒意狠扁了憲兵一拳成傷,下場是:O總軍法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所以當有人在說曾「扁」過穿著甲種服執勤中的警衛憲兵或路巡、機巡憲兵,我都「很難置信」;
再者,這種說法其實很危險,因為是在誘導他人犯罪,倘真的有人思慮不周如法炮製,獨毆或糾眾圍毆執行警衛或巡邏勤務憲兵,怎麼可能還沒事嘛,用膝蓋想也知道,馬上就進入司法程序展開刑事調查了,除非運氣好憲警機關查不到逃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