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1076班長 於 2009-12-02 23:42 發表
班主任都給你拆成兩半,好狠。你們都在介壽台前拍團體照,而我們卻都在旅集合場拍的,當年這位攝影師真的賺飽了,土匪照也是他拍的,到今天還記得他的樣子,退伍照就不敢領教,只好帶著上衣到台中相館去拍了。兩次的教召一個十天另一次就是七天,那十天的是否行軍到台中港作防禦演習(三天兩夜),我兩年兵也帶了兩年的教召,也到台中港演習了兩次,感覺不錯也印象深刻。
報告那個班長,74 年底我的戶籍一移動,馬上就被教召10天,76 年又被教召7天。
10天那次真的去演習三天兩夜,幾個人集資苦中作樂,偷偷在路旁豬肉攤買三層肉、醬油等,用香蕉葉包裹以爌窯的方式烹煮,如今想來還齒頰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