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阿達天兵 於 2012-01-05 17:33 發表
一特學長 我衷心認為國家應該補償陸一特
人一生真正能拼搏的時間 僅僅三十年而已 二十歲前是求學時段 五十歲後往往力不從心 因此這一年之差真的很大 尤其對未能順利考上大專院校的高中生 一特的確吃很大的虧
同樣 ...
我非常敬重早期陸一特退伍的學長
但、若要在"行政命令下被硬凹多當一年兵"這個議題上求償
很合情合理,但實際賠償卻是萬萬不可能
1.時空背景不同,現在人民敢向政府嗆聲求償,但35年前誰敢?
當時海峽兩岸關係緊張,需要兵力捍衛主權
加上黨政軍一國、政府像是自家開的一樣
先總統獨裁慣了,凡事他說了算,所以大概也不會想到乾脆"修改陸軍役期為三年"這種根本的作法
僅以一紙行政命令,前前後後凹了幾十萬阿兵哥一年的青春...
2.政府預算問題,老實說,站在執政者的選票立場,我相信他是願意賠償的
畢竟花的又不是他的錢,最後買單的還是老百姓
天底下還有什麼比拿公款去做人情更爽的事情?
但問題是、幾十萬人的一年薪水
若是比照30幾年前的物價,一個阿兵年薪四千元,縱有幾十萬人,頂多花個幾十億能打發掉、還不算什麼問題
不過事情怎麼可能這麼簡單? 四千元包紅包給小孩也許是不少
如果是要包給六七十歲的長者、感謝他們多為國貢獻了一年的青春,守護了台灣的民主
也許有少部分人肯吃這一套,但我想有更多的人,會到總統府或國防部前抗議吶喊
『不要四千塊、還我青春來。』.....
四千塊太少? 好,那我們按照現在的志願役二兵薪資水準,年薪四十萬如何?
前前後後抽中陸一特服三年兵役的人又約有五十萬人
哇靠,兩千億耶,政府已經赤字連連,國防預算又不多
如果真的賠償下去,我看募兵制可能要直接延後到民國113年.....
更別說這項舉動會遭來多少政治上跟社會上的攻擊...
3.軍方的立場,軍方自己都沒錢募兵跟換裝備了,還賠錢給死老百姓咧
更別提軍方這幾十年來背的人命還少了嗎? 服役期間受傷的人更是多如牛毛
若是人人都賠償,我看國防部可以直接打烊了.....
這大概是徵兵體制的最大的問題....人人都可以是士兵,但也人人都不是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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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