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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撞飛騎士 左車門右手開?

【聯合報╱記者賈寶楠卅桃園報導】 2011.11.23 02:49 am

用右手打開駕駛座車門,你習慣嗎?桃園縣機車騎士因「汽車駕駛人開啟車門不當」受傷人數,從去年275人增加到今年的344人,且連續兩年都有1人死亡,桃園縣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認為使用離車門較遠的手開門,可強迫自己轉頭查看後方來車,這個習慣值得推廣。

桃園市張姓婦人上周駕駛百萬進口轎車在市區路邊停妥,下車時突然打開車門,導致機車騎士陳姓大學生「閃門」不及,緊急煞車滑倒變成「卡門」受傷,雙方昨天才達成和解,張婦不但賠償8000元,修理自己車門還要花1萬多元。

張婦坦言,沒查看後方來車就急著下車想去血拚,以為後面的人車自己會注意閃避,如果她養成「右手開左車門」習慣,或許可以避免造成意外。

但駕駛人看法不一,連張姓員警都不知道這項宣導,說「感覺好麻煩」;負責接送高級主管的劉姓司機也說,右手打開左車門,要朝不同方向施力,很不習慣,感覺怪怪的。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全縣去年和今年都有1名騎士因「汽車駕駛人開啟車門不當」,來不及減速、撞上車門後不幸死亡,去年有243件這類事故,造成275人受傷,今年1到10月已有285件、344人受傷,儘管一再宣導,受傷人數不減反增。

交通隊建議,駕駛人或乘客可用離車門較遠的手來開門,例如要打開左邊車門,可側身用右手;要打開右側車門,就用左手,因為這個動作可強迫自己轉動肩膀和頭部,透過車窗直接查看後方來車,方便判斷對方行進速度和方向,而且還要慢慢開門,才能避免意外。

違反「汽車開啟車門未注意行人或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規定,必須有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才違規記點、吊扣或吊銷駕照。

交通隊說,民眾如果不習慣,可以「雙手並用」,離車門較遠的手負責打開門鎖,再用較近的手順勢推開車門,總之,下車前一定要記得查看後方來車。

【2011/11/2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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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開這帖,是因為我有兩次經驗,撞上突然打開的車門,真的是連煞車都來不及 ,
幸好我騎車比較慢,沒啥大礙,要不然可能已經無法再此留言了! ..

現在我騎車都特別注意停在路邊的車門,並且保持安全距離,已很久沒再發生此種鳥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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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莒57一兵 金錢 +1 安全至上 2011-12-0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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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揚傳統國粹,振興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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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車門,還有路邊停放的大卡車也很危險,
有些司機喜歡將大卡車停在路邊較陰暗處,晚上視線不良,機車騎士很容易撞上,
聽過好幾個案例,連人帶車撞入後車斗裡,幾乎都是身首異處 ..
所以我晚上如果經過較陰暗的路段,我會特別注意路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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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車門,還有一次我被右轉車撞到,還好也只是一點輕傷.

一般人騎車等紅燈,通常綠燈一亮就衝啦!往往沒注意身邊併行的車可能要右轉,不小心就被側撞啦!
所以我現在紅燈轉綠燈要衝過路口時,都會特別留意身旁的車是否要右轉~啊!又學到一個寶貴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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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自我騎車至今,發生過好幾次車禍,不過都是一些小車禍,頂多一點皮肉之傷.
我騎車速度比較慢,不會刻意要與其他車輛爭快.
所以說不論騎車或開車一定要放慢速度,即使發生事故,衝擊的力道也會稍微弱一點,
或許就不會那麼嚴重..

在此預祝諸位軍友行車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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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騎士撞死 判付百萬賠償
中央社 – 2012年5月15日 下午5:17.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5日電)台中市販賣冰品的李姓男子駕小貨車,在路旁停車開車門時,後方騎機車薛姓男子閃避不及撞車,送醫不治。薛男的2名女兒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地院判李給付2女新台幣160多萬元。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李男販賣冰品,駕駛自小貨車送貨,去年7月晚間開車到中市建成路旁停車,未注意薛男騎機車由左後側而來,打開左側駕駛座車門準備下車送貨,導致薛男閃避不及撞上左車門倒地。

薛男經送醫不治,李男因業務過失致人於死被台中地院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薛男的2名女兒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醫療費、喪葬費及精神撫慰金等。

法院審酌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認定李男為肇事因素,薛男並無肇事過失等狀況,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李賠償2女醫藥費、喪葬費及精神撫慰金共268萬多元,因2女已領取汽車強制責任險百餘萬元依法扣除,李男必須給付2女共160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10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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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血淋淋的實例,只是以後勢必還會再發生,
只能自己小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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