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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瞄手兵
第 1 則發表於 2010-05-07 16:08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猛沃營參一 於 2010-05-07 15:17 發表 首都衛戌部隊由憲兵接手,還有法律面的考量。憲兵具有司法警察的身分,處理當時越來越多的群眾運動,才有合法的身分。如果以陸軍部隊執行鎮暴,就會引起國內外的強烈反彈與批評,因為軍隊存在的目的是抵禦外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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