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ETHANWEY 於 2010-05-07 10:05 發表
野戰部隊有著更雄厚的實力對抗外來敵人,但也相對著忠貞度及兵員紀律較不及憲兵來得整齊,若是有心叛變,外縣市的其它地面部隊要進入台北市救援反而有困難。民國七十三年以後,野戰部隊正式撤出首都,改由憲兵接替。
首都衛戌部隊由憲兵接手,還有法律面的考量。憲兵具有司法警察的身分,處理當時越來越多的群眾運動,才有合法的身分。如果以陸軍部隊執行鎮暴,就會引起國內外的強烈反彈與批評,因為軍隊存在的目的是抵禦外侮,而非內部鎮壓,老共在六四天安門事件,就是以軍隊處理群眾事件,造成極壞的結果,事後老共大量擴充武警,這也是原因之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