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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1-09-14 20:3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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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起軍旅中,嚴禁酒後駕車宣導、切結乃至加重連坐懲罰等軍紀要求作法,幾乎可用鋪天蓋地形容,但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者仍不乏其人,例舉兩件親身接觸的袍澤酒後駕車肇事血淋淋案例供軍友參考借鏡:
一、某連隊士官請假外宿,卻邀約同袍前往PUB小酌,凌晨已不勝酒力卻不聽同袍勸阻,仍自行駕車返家,途中高速衝撞電線杆,小轎車斷裂成三截,該士官當場喪命,身後留下老母、寡妻、二歲幼子與遺腹子,部隊見其家境處境遇堪憐,再三拜託警方將現場勘驗圖繪成車頭朝返營方向,死亡相驗報告不填載血液含酒精濃度,案件調查報告註明為返營途中發生車禍致死,使死者家屬得能領取因公死亡撫恤與慰問金,但您以為長官會猜不出真實死亡原因嗎,當然不會,因公死亡照送後備司令部審查核發,懲處、檢討會、軍紀突檢也一樣不少,部隊長只能怨嘆裡外不是人哪!
二、某連隊基地訓練期間,該連擔任駐地留守之某自願役士兵竟趁夜間督導離去後,私自離營外出邀約朋友飲酒,飲宴結束已為清晨二時,騎乘機車返營途中,在一是模糊狀態下失慎撞擊路邊停放之小貨車,經路人通報消防單位送醫急救,因左小腿粉碎骨折嚴重而致截肢,不但軍旅之路無以為繼,也無任何醫療補助與給與,還為那本來經濟狀況不佳的家庭增添更大負擔,部隊也因他的案件被盯得滿頭包,害人害己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