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robert 於 2011-08-08 16:35 發表
公司同事是大陸人士,今年依親拿到中華門國身分證,
剛剛同事告訴我說他接到兵役科通知要去當兵,
他剛做完體檢,還不知道兵種,也不知道何時抽籤,
他是64年次,依現行規定過了36歲12月31日,即為除役。
那麼 ...
爬文爬到這....過時的舊文,抱歉 來得晚了。
不過 容我解說一下:
36歲滿屬另一回事,徵兵流程繼續跑,要跑到完才合法定程序。
此種案例還繼續出現中,其中有一個例外:〈十五年前接手處理過個案〉
假若徵兵處理對象在大陸服過兵役並確實退伍,取得相關退伍證件及我方對口單位認證〈砂印〉,依徵兵作業規定檢附資料由徵集單位層轉內政部核可,視同已服兵役。〈目前是否另有規定,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