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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軍友在你當兵時有那些重大命令?

兩年兵碰上最嚴厲的,該是這個吧。民國六十一年六月七日,進入車籠埔新兵訓練中心,而幾乎同時,蔣經國先生在六月一日就任行政院長,新官上任總會來幾把火,當然也來勢洶洶的引燃一把「十大行政革新」的熊熊烈火。六月八日,蔣院長在首次的行政院會即提出十項行政革新指示,要旨包括「為節省國家財力,均應停止建築辦公房舍。」「公共工程開工與、完工,不必舉行任何典禮儀式。」「派員出國考察或參加國際性會議,具有各類專長。」「各級機關應不作不必要之視察,亦不得迎送,或張貼標語。「公務員一律不得設宴招待賓客,並謝絕應酬。「公務人員於婚喪喜慶,不得濫發喜帖及訃告。」「各級行政人員一律不得進出夜總會、舞廳、歌廳、酒家等場所。」「各級首長主管均應謝絕各屆剪綵、揭幕等邀請。」「各機關預算內所規定之加班費、出差費,不得假借名目移作他用途。」「不必召開的會議不開,不辦不實際、沒有效果,以及不必要之公文。」公務員常犯的毛病,幾乎都涵蓋於指示之中。
十項行政革新指示,顧名思義,是針對辦理行政業務的公務員而言,軍公教體系一體適用,這項革新指示,很快就風起雲湧,席捲全國各地。阿兵哥本與指示扯不上關係,但軍中長官既然受到約束,當然也不會讓大頭兵有好日子過,於是從指示當中很牽強的找到第七條,「各級行政人員一律不得進出夜總會、舞廳、歌廳、酒家(咖啡廳)等場所。」硬坳與我們有關,當然接下來就有好戲唱了。
首先發下由陸軍供應司令部印製的「十項行政革新指示」摺疊卡,早晚點名一再重申革新指示,並要求全連「充員戰士」第七條全文「各級行政人員一律不得進出夜總會、舞廳、歌廳、酒家(咖啡廳)等場所,各級主管應監督所屬人員切實遵照辦理,如有違反規定者,應從嚴處分。」必須一字不漏會背誦,其他九條要略知大意。不久,便開始在各種場合隨機抽背。第五週日放榮譽假當天,更集合全體放假日人員,逐一背誦第七條,此外,各級長官仍不斷耳提面命,岀了大門,千萬不要涉足不良場所,否則下場堪虞云云。傍晚收假,又一一詢問,在外有無違規情事。有句俗話說:「三日大驚,五日小驚,擱來不驚」,鋒頭一過,革新議題逐漸冷卻,新訓過半之後,連上幾乎不再提及。下了部隊,以至退伍,至今多年,十項行政革新指示一事,早已拋諸九霄雲外。

[ 本文章最後由 林陶村【老淘】 於 2016-01-10 20: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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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師51旅8營3連60砲組砲1班與 84師砲兵334營2連砲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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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年在車籠埔,當時營房仍是舊式綠色木造房子,連與連之間空地,出了中山室,左邊是連集合場,靠西河堤這半段,約三分之二是花圃,約三分之一是防火沙。各連花圃所種不一,花草小樹都有,防火沙大體一致,每天抹得有稜有角。中心訓練三個月,美麗的花圃陪我們過了兩個多月,進入第三月,竟然莫名其妙被剷除了。
聽說這時換了師長,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燒到這些點綴柳營風光的花木了。連上宣布說,新師長上任,他是留美剛回來的,在外國營區,只有大樹與碧綠草皮,其他一概不留。遭殃的不只花圃,包括北河堤、西河堤下許許多多野生果木,如番石榴、龍眼之類,命令一下,整個營區立刻動了起來,各派公差,打掃範圍之內一律依規定辦理,砍了之後,拖過河堤,集中燒毀。集合場的花圃,則必須鋪上草皮,忙了一陣子。退伍很多年之後,教育召集十天,並進行師級的演習,後備步兵在車籠埔,砲兵在清泉崗,步砲在車籠埔集結,首度重回舊地,雜木依然,看來當年努力是白費了。
砍樹記憶猶新,其實出了車籠埔,走過無數營區,大樹參天、草皮如茵的外國式理想,談何容易,每個長官各有想法,有人大樹是美,有人以花果為美。當兵最後半年是在宜蘭金六結渡過的,這是一個極大的營區,新兵旅為主,其他軍種也不少,各佔一隅。退伍之前幾兩三月吧,忽然又接獲「果化營區」的指示,我們砲二連責任範圍在廁所旁空地。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反正沒有任何經費挹注,大家存著應付了事心態,各班派公差到附近挖些野生的番石榴、龍眼,將整片草地種完。接著即將移防馬祖,成長與否與我們無關。不料長官巡視之後說:「種這些東西,哪叫果化營區?立刻重種」,問題來了,重種需要花錢買果苗,當然各連自想辦法。幸好第四班有個臺中的賴姓弟兄,是家大公司少東,連長直接找他,以放假換果苗,記得放了五天假,回來時依約定載了一車真正的果苗,難題終於獲得解決,三十多年過去,再無機會重訪金六結,這些果苗情況如何,不得而知,也許又碰上一位喝洋墨水的師長有給砍了。朝令夕改,軍中特別多,全在當權者一念之間,砍樹、種樹,只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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