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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7-03-08 19:44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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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役期歷經了師對抗,配屬歩兵旅測驗,旅對抗的裁判官,配屬步兵營測驗(對抗),連測驗,排測驗和步兵班戰鬥射擊測驗,打過四五手槍,M1卡賓槍(高中還打過M1步槍),M16和57式步槍,57機槍,30,50機槍,81砲,75和76戰車砲,算是該有的都不缺了⋯⋯
遺憾的是有個機會能去裝甲兵學校的正規班受訓,卻被半路殺出的程咬金給搶了去!唉⋯⋯誰叫我是轉服的呢?!轉服志願役的機會總是比較少。氣人的是那傢伙受訓的第二週就因逾假、酒醉而被記大過退訓,參一科的參謀官告訴我時,我差點吐血⋯⋯
如果能去正規班,那我是會繼續留營的,終究與國軍只有四年半的緣份而已,也很對不起參謀官一再鼓勵我留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