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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3-27 01:57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引用: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3-24 23:44 發表
這個名詞既浪漫又恐怖!
就是對岸來的粉紅收屍隊!
專挑七,八+歲的老兵.
操死一個再嫁一個,既有半俸領;又得遺產.
20多年前台北六張黎有個眷村,就有個在那村裡嫁過7次!
掛了一個,又嫁隔壁的...一 ... 這類的報導已經存在許久,現實狀況依然持續中?
只是很好奇的是,如果領俸榮民過逝,配偶應該都是領半俸或是一次退半額?
那些紅粉狼女,應該都是選一次退剩半額吧?
否則,無論什麼身份再嫁人妻,之前選半俸的資格都會被取消才對,不會一個人領6個人的半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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