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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8-07-24 07:32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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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重視體育,球團也要負一點責任,我老弟說了一個例子:某球員因手痛說無法打,而教練說 :去年能打,為什麼今年不能打? 或者,只要某個投手表現不錯,通常就九局投到底,根本不去想要怎麼保護球員。 國內的優秀運動選手不是被美日的球團挖走,就是留在台灣被 操 壞掉,那誰願意留在台灣的球隊?
再來,外國的月亮永遠比較圓,在外國被退貨的球員,回到台灣後,球團就把這些當寶,用高薪聘來當一線球員。請問這些原本在球隊努力的球員怎麼想? 這些球員不論是什麼原因而無法繼續待在國外的球隊,但因美、日的職棒水準遠超過我國,所以這些回到台灣的球員,可以把其受訓的課程和經驗帶給國內的球隊,可以聘來當顧問之類的,而不是找這些人來當球員。
另外,我認為最大的原因就是賭博,球迷花錢進場看打假球,那誰願意當冤大頭? 不要說職棒,連職籃也一樣,上次就有一個外籍球員公開說出來,只是教練面對鏡頭還在ㄠ,真是無言! 有許多原因是這些人自己造成的,不要牽拖其他的人、事、物。棒球在台灣本來就是全民運動,從早期幾乎爆滿的球場,搞到現在喊 "想收起來",甚至觀眾只願看電視台轉播的美國職棒,那要怪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