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火柴盒
第 1 則發表於 2010-08-31 00:0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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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0-08-31 08:41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3 則發表於 2010-08-31 22:49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4 則發表於 2010-08-31 23:48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政二 於 2010-08-31 23:12 發表 我們連上也沒有耶. 是不是屬於金西守備區的都沒有.
第 5 則發表於 2010-08-31 23:58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chocho55 於 2010-08-31 23:50 發表 應該可以聲請補發,根劇此處 "國防部為提高服務金馬地區之國軍官兵榮譽,特制頒金馬地區服務紀念章及章標並規定其制度與佩帶事項。凡在金馬地區服務之國軍官兵凡在金馬本島服務一年以上或在外圍島嶼服務六個月 ...
第 6 則發表於 2010-09-01 10:5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chocho55 於 2010-09-01 00:58 發表 原文是根據此處 http://data.matsu-news.gov.tw/content.php?SNO=024723 原師級單位也許已經裁撤,但是軍團級應該還在,就算什麼都不在了,陸總部也還在,要是我就先打電話給陸總,問他們怎麼跟金防部去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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