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銀河之星 於 2023-05-23 12:11 發表
有一次連長不在 副連長當家
晚餐後安官接到電話記錄
晚點名前各連參四至旅部業務受檢
拿洽公假單給副連長批 副連長不批
說這麼晚了還要外出洽公 搞什麼..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
旅參四來電 問我怎麼 ...
記憶中,安官抄收完電話記錄後,電話記錄本馬上呈給主官看
通常連長看完就會在上面簽名然後寫指示,主官看過後拿給
值星官看,值星官就會看主官(連長)交代要做些甚麼
如果主官看過了還不照辦,那責任當然就是他去扛
上頭要劈人當然也是他出去給人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