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Bandit豐 於 2014-05-30 14:42 發表
我記得在83年~84年左右,陸總部曾經下一道命令下來,非勤務或操課的時間,可以穿小皮鞋。
當時在澎防部本部連,根本沒有甚麼操課,的確也常常穿小皮鞋,算是小小的解放了一段時間。
後來輪調到六軍團的台北廠,好像 ...
我是在民79年下部隊到烈嶼時 志願役軍士官平日可穿小皮鞋
後民80年中返台受訓6星期再續放慰勞假10天後返金
在水頭碼頭遇安檢憲兵問我~已改穿長筒皮鞋多日 我怎會還穿小皮鞋?
我拿出返台假單及解釋先前受訓6星期 並不知有此規定!
從此 服役的日子就與小皮鞋無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