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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討論一下.. 雲端的概念

以下資料來自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雲端運算(英文:Cloud computing,中國譯作雲計算),是一種基於網際網路的運算新方式,透過網際網路上異構、自治的服務為個人和企業使用者提供按需即取的運算。由於資源是在網際網路上,而在電腦流程圖中,網際網路常以一個雲狀圖案來表示,因此可以形象地類比為雲端,『雲端』同時也是對底層基礎設施的一種抽象概念。

雲端運算的資源是動態易擴充套件而且虛擬化的,透過網際網路提供。終端使用者不需要了解「雲端」中基礎設施的細節,不必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也無需直接進行控制,只關注自己真正需要什麼樣的資源以及如何透過網路來得到相應的服務。

雲端運算可以認為包括以下幾個層次的服務: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平台即服務(PaaS)和軟體即服務(SaaS)。雲端運算服務通常提供通用的透過瀏覽器存取的線上商業應用,軟體和資料可儲存在資料中心。

網際網路上的雲端運算服務特徵和自然界的雲端、水迴圈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雲端是一個相當貼切的比喻。通常雲端運算服務應該具備以下幾條特徵:

基於虛擬化技術快速部署資源或獲得服務
實作動態的、可伸縮的擴充套件
按需求提供資源、按使用量付費
透過網際網路提供、面向海量資訊處理
使用者可以方便地參與
形態靈活,聚散自如
雲端運算常與網格運算(分佈式運算的一種,由一群鬆散耦合的電腦集組成的一個超級虛擬電腦,常用來執行大型任務)、效用運算(IT資源的一種打包和計費方式,比如按照運算、儲存分別計量費用,像傳統的電力等公共設施一樣)、自主運算(具有自我管理功能的電腦系統)相混淆。

事實上,許多雲端運算部署依賴於電腦集群(但與網格的組成、體系機構、目的、工作方式大相徑庭),也吸收了自主運算和效用運算的特點。

它從硬體結構上是一種多對一的結構,從服務的角度或從功能的角度它是一對多的。

截止到2009年,大部分的雲端運算基礎構架是由透過資料中心傳送的可信賴的服務和建立在伺服器上的不同層次的虛擬化技術組成的。人們可以在任何有提供網路基礎設施的地方使用這些服務。「雲端」通常表現為對所有使用者的運算需求的單一存取點。人們通常希望商業化的產品能夠滿足產品質量(QoS)的要求,並且一般情況下要提供服務水平協定。[1] 開放標準對於雲端運算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並且開源軟體已經為眾多的雲端運算例項提供了基礎

2007年10月,Google與IBM開始在美國大學校園,包括卡內基美隆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史丹佛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及馬里蘭大學等,推廣雲端運算的計畫,這項計劃希望能降低分散式運算技術在學術研究方面的成本,並為這些大學提供相關的軟硬體設備及技術支援(包括數百台個人電腦及BladeCenter與System x伺服器,這些運算平台將提供1600個處理器,支援包括Linux、Xen、Hadoop等開放原始碼平台)。而學生則可以透過網路開發各項以大規模運算為基礎的研究計畫。

2008年1月30日,Google宣佈在台灣啟動「雲端運算學術計畫」,將與台灣台大、交大等學校合作,將這種先進的大規模、快速運算技術推廣到校園[3]。

2008年7月29日,雅虎、惠普和英特爾宣布一項涵蓋美國、德國和新加坡的聯合研究計劃,推出雲端運算研究測試床,推進雲端運算。該計劃要與合作夥伴建立6個資料中心作為研究試驗平台,每個資料中心配置1400個至4000個處理器。這些合作夥伴包括新加坡資訊通訊發展管理局、德國卡爾斯魯厄大學Steinbuch運算中心、美國伊利諾大學香賓分校、英特爾研究院、惠普實驗室和雅虎。」。[4]。

2008年8月3日,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資訊顯示,戴爾正在申請「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商標,此舉旨在加強對這一未來可能重塑技術架構的術語的控制權。戴爾在申請檔案中稱,雲端運算是「在資料中心和巨型規模的運算環境中,為他人提供電腦硬體定製製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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