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慢壘裁判 於 2010-02-12 08:54 發表
小弟是個人認為....球員的 品德及操守..就是如此..在被開除後就不能任教師或教練職..而且應該有適度的罰則..才能避免再次事件發生..
非常同意 球打的好與不好是一回事 但是品德操守是值得被要求
只是這人就是賭性堅強 怎麼都能賭 哀
現在這一堆人又跳去高雄野X隊.他們領隊上次才組了大X鯨 怎麼都沒2年又改名了球員還是原班人馬
只是多了一些涉賭球員.晚一點我再去問看看大X鯨還在不在.
上次聽到他們領隊那一番話 我也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