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刺客 於 2010-02-05 13:27 發表
用槍時機
一、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
二、群眾暴動,非 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
三、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四、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 ...
喔~當年除了熟背上列這些之外,還得背...
(1)十六條電台(無線電報/話務員)守則.
(2)二十六個英文字母&十個數字的電碼&標準讀音.
(3)三十五個通報符號.
(4)六十個Q/Z簡語.
(5)六款無線電機的特性諸元&一堆主附件總成.
(6)十條國軍個人保密規定.
...靠!背完快要發瘋了~
要是聯考有這麼用功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