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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逼女兵同宿 褪衣舔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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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手機偷窺簡訊 遭勒令退伍2010年01月05日蘋果日報  
【鄧玉瑩、許逸民╱連線報導】陸軍澎湖防衛司令部張姓前上校,涉嫌以開會名義帶女文書兵投宿賓館,半夜強舔女兵胸部,又以長官權勢沒收她的手機,偷窺簡訊及通聯紀錄,去年被高雄軍檢處先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昨天再被台中地檢署以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昨張不在家,他的岳母說:「他已被強迫退伍,現在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整天晃來晃去。對方跟他要八百萬元賠償,我女婿說不如去關算了。」張與妻結婚二十三年,育有一女一子。澎防部政戰主任黃榮河表示,張已遭部隊記兩大過勒令退伍、移送法辦。

私密暱稱露餡
檢方調查,二○○八年六月間,張男(四十七歲)愛上剛進部隊的年輕女兵,調到他的單位。二十歲女兵面貌姣好,連上許多男軍官熱烈追求,張男為阻止女兵與他人交往,假借她因半夜遭人打電話騷擾,致白天精神不佳,影響工作,令她交出SIM卡由他保管,他另購手機給她使用。張取得女兵SIM卡,涉嫌將卡片插入另支手機,開機偷看SIM卡儲存的簡訊內容和通聯對象。
同年六月、七月間,張男兩度帶女兵出差開會,命她同睡一床,女兵不敢拒絕長官指示,半夜張褪去女兵衣服、舔吻胸部,女兵驚醒推開他才住手,忍無可忍控告張男。
軍檢偵辦後,去年將張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張即辦理退伍;台中地檢署偵辦張涉及偷窺女兵手機SIM卡,張否認犯行。檢方發現張傳給女兵的手機簡訊,是以她的小名稱呼她,她的小名只存在簡訊裡,部隊同事並不知道,據此認定張男偷看手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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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小P 於 2010-01-05 12:16 發表
換個角度想,該女兵應該有一定水準ㄟ,否則以上校的見聞怎會把持不住阿
這跟見聞有關係嗎?
強暴犯的見聞都比較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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