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09-10-23 08:54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這個議題比較「扯」一點,很多立委質詢前也不先做功課,台灣本來就一直有人合法擁有私人槍枝,那些槍還有執照。(是你我這些「人」沒有而已)
我小學同學爸爸是資深國大代表,他們那幾家我們戲稱的老賊社區,不但家家有槍,還一家不只一支。【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裡有一段小孩子玩真槍,在真實世界裡,也是我親身經歷的。
1950年代還有一個很著名的案例,就是有一個女孩子非常漂亮(忘記是大陸哪個學校的校花),結果被老公槍殺(重傷沒死),當時就已經在討論私人是否還能繼續合法擁有槍支,不過後來那個議題隨新聞熱潮消退。
所以結論很簡單,台灣並未禁止「國民」合法擁有槍支,但你我並不算老蔣的「國民」,叫內政部把合法擁有槍枝的名單公佈,就知道誰是當年老蔣眼中的的「國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