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aston1205 於 2009-11-08 14:34 發表
要憲兵把車子開回去..然後憲兵官原地罰站30分鐘..
感覺上憲兵官(憲參官)在陸軍單位裡,好像是寄人籬下.
服役時聽說在某外島地區的某個東島,有一晚憲參官帶隊直搗一家可以喝酒唱歌的店家,
要抓在現場喝酒的軍人,那時候已經酒過三巡眾人皆喝的醉醺醺,
一聽憲兵要抓人,喝酒的馬上不爽不分軍民一起動手反抗和憲參官打起來...........
聽說我們單位那個空ㄟ兩粗一的打的最兇.
隔天當地民眾也到指揮官辦公室告狀,
不知道是為了息事寧人還是指揮官跟那些民眾交情很深,
憲參官被叫到辦公室狠狠的被罵了一頓,
聽說後來憲參官是哭著流淚走出指辦室.
兩粗一的後來沒聽說被處分,
憲參官揚言要寫信回線令部告狀,
但是聽說文一到台灣就被負責傳送的學長奉令先扣下等過幾天事情喬好了才繼續傳送.
這件事我一直認為是那個兩粗一的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