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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則發表於 2009-09-03 09:34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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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本師的案例
本師某連,班長跟班兵兩人鬥毆,士官體格較好,給那位阿兵哥一頓粗飽
當天適逢本師休假日
士官休假,小兵留守.
收假回營時,小兵剛好站大門衛兵.士官進入營區時再跟小兵口角.
小兵槍機一拉,子彈上膛.當場給了士官一槍.
五七步槍的子彈打到身上,大概沒什麼活命的機會.士官當場被擊斃.
行兇的小兵逮住後,押回台灣審判判死刑.再押回金門於碧山靶場槍斃.
外島槍彈隨手可得.扁人之前先想一想後果.
雖是如此.我當安官時,也扁過兩個剛下部隊白目到極點的大門衛兵.
扁完人走回安官室時,邊走邊回頭看...不知他們是否會給我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