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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當幾天兵 算不算軍人?

等船延後退伍沒領到,絕對不是制度不同。因為財務制度不會一國兩制的。

報餉冊時,後面作業手工部分,包含人員銜接,晉升與延退人員追捕薪俸。

沒拿到錢,只有兩個可能:一是被污掉了,二是行政忘了給,也沒追捕。

在金門時一些行政士被抓回來叛軍法,污得太兇了,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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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Walker629 於 2009-06-14 09:37 發表


學長,還有一個問題,不知道您知道否有"退伍金"的存在?義務役士官兵的,這也是傳聞啦,我本人沒收到過!
在74-76年我的記憶中:
義務役官兵沒有退伍金的制度,年終獎金除了過年時仍在營人員之外,無法領取。
延遲薪俸發放標準作業為:
退伍日到接到電話記錄加兩天(坐船時間)由行政士先墊付,當然仍可能有一天差距,另加交通補助費,金額忘了,好像和區域有關!(這辦法也要看搭機還是搭船)。

志願役官士兵除了上述辦法外,他們退伍時還有一些福利(可能含一定比例年終獎金),記得要到經武坑道申請,別忘了當時還有戰士授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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