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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9-04-04 16:31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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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 還未離開部隊原來的單位,無論甚麼狀況 都要遵從部隊的〝指令〞,這在五十年代 我們也曾提出質疑。舉例說:開戰了,無法離開戰場,就是要跟部隊執行一樣的指令,不能說:我已經服役期滿,這不是我的事。絕對無法像〝搶救雷恩大兵〞一定要把他從第一線拉出來。
有些狀況國家力有未逮,等船期,原單位要掌握人員做妥適合理的管理,所有待遇與在營的完全相同。所有經補不能以已經退伍而不辦。
退員的身分權利保障也是依常理哪一天回到家為止。
以上為個人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