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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21-05-17 13:28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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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此事的重點應該要明確的定義"作戰區"
編裝 任務 防區 指揮體系..必須明確
否則沒啥意義
不是只有表面上陸軍的軍團
海軍的艦隊 空軍的各指揮部也是
所以沒那麼單純的提出"作戰區"就可以
其實台灣很小 依現有的偵監科技
有些武器的指揮不適合下放到"作戰區" 在某處指揮就可以
例如飛彈 戰機 潛艇
至於作戰區指揮官是否懂其他軍種兵科武器倒是其次 配幾個副指揮官及參謀就是
重要的是讓軍人做打仗的事
所以明確的定義"作戰區"才有實際的功能
否則只是新聞而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