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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114.136.244.x 於 2024-05-07 13:51 發表
上校退伍,剛到輔導會任職,只有簡任十職等,沒有資格擔任立刻擔任榮家主任,他已經轉任文官,經過14年才當上主任,我覺得你的中文該去重修。
下面那位李文國 76年班
104年轉任 112年當上主任
花不到8年
榮譽國民之家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除臺北、花蓮及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置副主任二人外,餘置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
乙種、丙種、丁種及戊種榮民服務處處長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轉任的也有機會直接去接較小的榮服處處長 至於榮家主任 簡11就有機會能接 但可直接接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