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在一連幾階段軍隊實施精實案後,又在馬政府實施募兵制,造成役男過剩的問題,
每年本應應徵入伍的役男,往往必須延遲數月到一年不等方能入伍,造成役男青春的浪費但基於平等的原則,
且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基於平等的原則,將過剩役男投入社會服務,既不影響國軍戰力,
又可符合公平原則,且可提供政府與福利機構人力資源,才會有替代役產生。
替代役男服役由內政部負責招集,再委由軍方受訓結訓後由內政部依各單位人力需求分發,
有:擔任警察役、法務部擔任監所矯正人員、教育部擔任維護校園安全的警衛、
另外對於環保、衛生、文化建設、原住民輔導、退輔會及外交部,皆有役男投入工作,負責社會服務工作。
在蔡政府上任後役政一切都荒腔走板了! 4個月2階段軍事訓練役男,改為第一階段受基礎訓3周後須分發下部隊,
下部隊是為美化軍隊員額人數,是為了掩蓋募兵成效不好嗎?
再者目前最大爭議就是目前研議的產業儲訓替代役,擬開放由私人公司行號做鍋貼、快遞、超商等等行業申請,
內政部役政署演變為台灣最大人力派遣單位!
我個人的觀點是: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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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汽駕兵 於 2017-04-03 18:2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