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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6-05-04 06:4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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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了六年多,得了一支 小過 其他啥也沒有,退伍我堅持不接受一切好意,所以也無任何紀念的。
有這支小過其實得來不易;預官20期連幹事要考托福,說若去參加師對抗就泡湯,要我想辦法。好不容易下了決定:好好考!就留守,其他的我承擔。
三個月後接到獎懲令看完把它撕了。幹事也說 考上了,我認為剛好打平,說聲不錯。風照樣吹,饅頭一個沒少。
很奇怪在新店烏來那次訓練帶隊損失一位下士弟兄溺斃事件,竟然無須寫報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