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7.105.226.x 於 2015-12-24 22:54 發表
請教大大:
海空軍三年兵可申請榮譽證嗎?
兵役法 規定 海空軍服役三年,陸軍兩年。
依照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陸軍得依狀況需要 於服滿役期後 ﹝臨時召集﹞一年。唯符合﹝玉山案﹞條件者得提出申請﹝暫緩召集﹞。
〈玉山案暫緩召集﹞的意思是 申請原因消滅,得依戰況於備役年齡內召集之〉
上了年紀 這個記憶不知是否準確,不敢打包票,謹請參考。
所以榮譽證是 針對﹝陸一特﹞臨時召集一年之戰士 專屬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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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Alona 於 2015-12-25 06:2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