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15-12-27 07:21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末代陸一特來說說自己的看法,第一次減役期是在民國75年7月到12月間,當時不分陸海空三軍只要是在這段期間退伍的都提前2個月退伍。所以當時2年的都變1年10個月3年的都變2年10個月,後來76年元月開始又實施陸一特3年提前1年變2年的政策。結果本人卻1天都沒減到整整當了3年,當時心裡的確很幹。不過、畢竟事情已過了那麼久了早已適懷,而且當時服役的部隊269師在國軍部隊中相對於其他部隊似乎比較沒有那麼變態所謂的老兵欺負新兵等不當管教情節似乎比較沒那麼嚴重我個人認為應該算是〈模範部隊〉。還有就是國軍不斷精簡裁撤中269還在,而不少部隊卻被連根都被拔掉連骨灰都沒了,所以還是覺得可以安慰一下。至於所謂的〈補償金〉個人認為現在國家財政困難就別為難國家了,只要國家能肯定我們曾經有過那麼丁點貢獻也就值得安慰了。以上是本人個人看法!至於榮譽證我還沒去辦!
[ 本文章最後由 天下一品 於 2015-12-27 09:3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