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放假,該不該穿軍服,可能是一直存在的爭議,各言之成理。以前的兩年兵,沒有周休二日,碰上可以返鄉的長假,屈指可數。以我來說,中心結束,有個七天的梯次間隔假。外島回來,又有個外島假,印象也是七天。其他就是兩次農曆年假,少得可憐。兩次七天假,依當時規定,都必須穿軍服,尤其是梯次假,離營前連上長官講話,曾提到穿軍服才能遵守軍人本分,減少違法亂紀云云,時間大約在61年8月中下旬。12月底金門回來,62年1月間放外島假,仍穿軍服,但必須穿那套混紡草綠服,外加皮鞋,當時只此一套。因此這兩次我都穿軍服趴趴跑,還好鄉下地方,沒碰過憲兵。檢視所留一些照片,從軟式便帽判斷,為外島假拍照。62年1月之後,改撥84師登步師,約一個多月就放農曆春節的年假,規定改了,一律穿便服。直到63年6月退伍,不再改變。其間有件糗事,至今記憶深刻。過去每周只有星期日放假,兩年充員兵,除卻田中基地離家近外﹝當天搭員林客運可來回﹞,少有回鄉機會。背包中私人便服只有襯衣一件,約過了兩個月吧,輪到春節放假,離開營門那天,記得天氣很冷,行人早已穿上厚重夾克,而我仍是薄薄襯衣,硬撐至宜蘭街上,趕快找了兵仔市場附近早市的百貨店,挑了一件夾克,解決眼前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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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林陶村【老淘】 於 2015-09-01 08:2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