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SkyBlue 於 2012-02-07 22:50 發表
金門在80年代那段時間是實施3544制。
意思就是說:
第一航次:到部滿三個月(不是到金起算喔,是到金下部隊後起算)∼為了怕新兵太想家或分隔太久鬧兵變,所以集滿第一航次的時間只需要三個月。
第二航次:離第 ...
我在金門70年末代那段時間是實施78制。
第一航次:到部隊滿7-8個月(有的還拖到破冬才放返台假)
第二航次:離第一航次後8-9個月
*第三航次:當兵前已結婚(身分證配偶欄要有登記才算,同居不算),就加一次返台打砲假!
*民國78年底的選舉返台假,可惜我沒放到,因為我沒有-入黨!
*集滿一大功或三小功或十嘉獎:在我們那年代,阿兵哥(不願役)要集滿一大功或三小功,說實在的不容易ㄚ!
若是能換到一次成功休假(五天四夜),那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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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金東師班長 於 2012-02-08 11:5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