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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12-03 12:2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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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時代在學期間乖乖唸書沒打工
國三升高一及高一升高二暑假到母親任職的公司打工
就是去當小弟,什麼雜事都做
也用這筆錢買了當時還是昂貴物品的CD音響
上大學後第一年就跑到補習班教書,教的是計算機概論
補習班教書真的挺好賺的
那時一堂課1.5小時有2000元的入帳
一個星期教八堂課,一個月有近7萬元的收入
沒勞保,工作薪資是周領,免繳稅,就是用信封袋給你
後來教了二年,覺得跟自己所學有一些差異
所以大三那年就到一家軟體公司寫程式一直做到當兵前
在這家工作時雖然是在學中,但是所有福利都比照正職員工,有勞保
退伍後又繼續回到那家軟體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