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09-10-01 00:11 發表
防衛武器...這個詞對在外島第一線待過的軍友是再熟悉不過了
但第二線的軍友及本島服役的軍友對這些很陌生
所以特開此篇,邀請大家來喀虎爛,吹噓一下....
防衛武器的範圍,其實不光是槍啊砲啊
還有很多奇怪 ...
匪船越界,白天逕行驅逐射擊,常用30機槍或50機槍伺候,射擊船首或船身上方,不能傷害船隻。
若匪船不聽警戒,離岸約1000公尺,通報上級,待命行摧毀射擊。
戰地關閉後,船隻越界一律逕行摧毀射擊,匪船登岸,一律以作戰失敗論處。
這是74-76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