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士兵長 於 2009-10-31 11:34 發表
兩年前,家裡小孩在學校下課時和一堆同學玩耍
踢到一位同班的小女孩(是不是故意的,尚有待了解)
這小女孩的父親為本地現任議員(也經偏激的該黨報名參選立委)
同時他也是咱家小孩學校的家長會會長(常要家長捐錢成立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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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選舉因素`
大約十年前`
教育部已責令規定各級民意代表(上至總統`下至村里長)皆不能擔任家長會(自大學至幼稚園)任何職務``包括家長委員或會長等等```
看來貴千金就讀之學校明顯違法`校長膽子有夠大的```
去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