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uk3196du 於 2019-05-16 13:24 發表
請問前輩 抓到的水鬼怎麼處理?
至少要關吧 關完呢 入籍台灣 還是遣送回去?
以國共兩黨當時草菅人命的作風
應該不可能有換俘這種人道考量吧
被換回去大概也是以做戰失敗死刑論處吧
外島第一線不接受投誠,這是當時戰備規定,匪船靠岸視同作戰失敗
所以所有上岸不明人士,通常就地處置.往後送也是處理掉
72年2月對岸魚船往馬山駛來,守軍開槍驅趕,船沿東海岸飄,最後擱淺本連田埔
防區,本連幾波防護射擊後停火,金防部派人上船.抬出一死亡小孩,另一大一小
受傷.人由金防部載走
最近在臉書群組碰到當年在參二服役的預官,他表示,問完話後政戰部門帶走
也是"處理掉了".
這是當年的作法,至於333師事蹟,是官方宣佈,真假我無法確定.
但333師曾以戰車擊毀穿越金烈水道船隻.
你我服役時間有差距,後來來外島者無法理解當時肅殺氛圍'
333師擊沉匪船,僅在網路上找到少量資訊
http://a2928796.pixnet.net/blog/post/40343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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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60砲長 於 2019-05-16 14:3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