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4.34.82.x 於 2012-06-01 09:12 發表
怎麼82年驅離射擊的規定就改這麼大?
50機槍不能驅離....我們當年的規定是驅離一定要用50機槍
除非50都故障或是子彈打完了,才能改用30機槍打!
這點野雁大大應該知道!
再來兩個據點可以從驅離變成互射,這也超出我想 ...
81-84短短幾年, 是防區戰備規定急劇變化的年代..
以驅離射擊為例:
80年初還可以重機槍, 迫砲, 甚至榴砲進行之
82,3年改以步機槍作警告射擊
84年除非情節重大, 否則僅能對空鳴槍
85年... 吹哨+丟石頭
除了當時兩岸關係和緩是時代背景, 屢屢發生的傷亡事故, 更是讓警驅變相保守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