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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11-17 13:1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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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大~
"公義"只有在跟自己利益相符或相違背的時候才會彰顯
有段經文:創18:20~32
這段經文是在敘述上帝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兩座城時,亞伯拉罕在跟神商量若所多瑪這城當中有幾位無辜的人時就別毀滅這城
會想到這段經文是因為有感於目前我們社會的混亂,神難道沒聽到我們的呼求嗎?當然他已經聽到,到時必有他的公義運行在其中,只是我們並不知道那是什麼時候,不知道不代表不會
所以我們與其在思考是否更積極追求公義時,倒不如花更多的時間來反省自己,為自己及其他人來代禱,以求神公義的審判到來之時,神會憐憫我們的所做所行
馬太6:14 因為你們若赦免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赦免你們
所以那兩蔣假基督徒和假申言者已受到審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