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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東莒57一兵 於 2011-12-06 16:51 發表
去年10月某個下雨的早晨,例行孝父送小女上學。
車行至接近校旁十字路口,綿延的車陣佔滿兩側道路。
找不到空隙可切路邊停車,女兒擔心遲到迫不及待開右后門欲準備下車,
喝令警告制止時,已經來不及了,
一輛 ...
報告學長:
建議您除了您所做的這些動作外,還是一樣要報警(不管誰對誰錯!)
以下佔一下版面,講一個我家的親身經驗(發生地竟然在金門!)
前年仲夏某一個星期一的中午,父親照往例開著老哥的小MARCH載著老媽要去署立金門醫院洗腎
就在離署醫不遠處的紅綠燈旁(湖前左轉市港路)竟碰到一個逆向行駛且速度超快的摩托車違規闖紅燈且雙黃線左轉(還是金ㄨ大學的學生)
迎面撞到父親的左保桿,然後他就滑倒,父親見狀馬上下車察看他的傷勢(雖然很明顯的是學生的錯---事後警局也確認!),因急著要送母親去醫院洗腎,向該學生確認沒有大礙後順手拿$1000現大洋給其壓壓驚,後就各自離開!
看似很正常且普通的事件,問題來啦!-------
當晚約七點左右全家正在吃晚餐,警局打電話來說有人報案父親
肇事逃逸,必須馬上至警局作筆錄,全家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至警局後才知道---甚麼跟甚麼,該學生利用老人家對法律常識的無知,利用刑法16ㄨ條的漏洞,發生車禍,不管對錯,只要有人受傷,必須向警局報案,否則即使你是受害者,但肇事者受傷,你還是要報警,不然就構成肇事逃逸,...後續小弟就不再贅言
你看看,甚麼跟甚麼,父親是受害者,對方還嚴重違反交通規則,結果肇事逃逸的竟然是父親!
而且聽說不少老人家都有這種遭遇(我朋友的父親還是被人從後追撞,也是變成肇事逃逸,對象一樣是金ㄨ大學的學生!)
由此事件讓我有2個感觸,尤其在民風純樸的金門:
法律教育的不足---政府機關對常發生的一些事故沒有對一般民眾做宣導,造成一些壞份子投機取巧
高等教育徹底失敗---發生的這些事件有70%以上是大學生(還是在金門發生的!)
----還有傳聞某一女教師專門教學生"如何處置"---如此教育,真是國之恥也!
-----所以學長,沒有後續裝況,您福報還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