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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軍情局副處長龐大為判三年半 .軍友必看

二度出書洩密 前軍情局副處長龐大為判三年半
…詳全文
〔記者楊國文卅台北報導〕前軍事情報局第六處副處長龐大為退休後,曾撰寫「情報作戰參考」一書被依洩密罪判刑,前年初又在香港出版「情報札記」大爆連戰、宋楚瑜被監聽,及多項軍事行動機密等內幕,高等法院認定龐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和刑法洩密罪等三罪,昨判他三年半徒刑,本案可上訴。

現年六十四歲的龐大為有位演藝人員兒子,也就是在電視劇「新兵日記」飾演班長的藝人阿龐。

龐大為在八十九年七月一日以上校職退伍後,以筆名「王寶元」撰寫「情報作戰參考」一書,內容包括他如何與中國解放軍將領劉連昆接觸獲取情報等內容,高等法院九十七年依洩漏、收集國防機密兩項罪名判龐一年六月徒刑、緩刑四年確定。

龐大為在緩刑期間,又以筆名「龐家均」撰寫「台灣軍情局高官回憶錄—情報札記」一書,九十九年一月在香港出版。高檢署調查認為,龐大為在書中洩漏重要情報,對他展開偵辦並起訴。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龐大為出書大爆內幕,影響性非同小可,已將國家、國防機密、情報來源、管道和組織,及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的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的資訊,對外洩漏;尤其在緩刑期間再犯,未記取教訓,雖然他罹患慢性骨髓性白血病正治療中,仍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卅條第一項「洩漏情報資訊罪」等罪,判他三年半徒刑,並諭知情報札記等書籍、校對本資料均應沒收。

這個事件..告訴我們..國防機密就是...."機密"
板上軍友.當年一些自豪.或是內幕.或是涉及目前國防的機密
要爆料者要三思...
必竟網路沒有免責權..國家要辦你.還是會辦.管你退伍多久
大家都是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發言行為負責
這是真的要注意的事...
不久以前..板上也有.軍友因為用詞不當.人家找上門提告..而造成困擾
就算..你用路人身分發言.一樣找的到你..不要開玩笑
如果真的.想分享當年的趣聞.或爆料..吃當年長官豆腐
盡可能不要直接影射..
比如...
想爆.."一生懸命"篆養優伶的內幕
一定要用...
三生懸命...六生懸命...一XX命..XX懸命..一生XX
才不會有事'..
然後...
腦筋不清楚...最好不要發言
喝了一些酒...也最好不要發言
今天就算有了深仇大恨...
執意要留言...請靜置一晚.想清楚.隔天再來發言

網路生活是來分享.找同好的.找快樂..而不是來找官司的





一生懸命 金錢 +6 篆養優伶---那是什麼東東???
篆養優伶...就是在家養男妓....

[ 本文章最後由 yesrtv 於 2012-06-14 01: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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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ndit豐 金錢 +20 讚!讚!讚! 2017-08-03 09:11

  • SkyBlue 金錢 +1 果然.....一不小心就會被呼巄的國防部給入罪扣企關! 2012-06-14 13:45

  • 臥底小弟 金錢 +2 的確非同小可! 2012-06-14 11:24

  • 9807C-化學士 金錢 +2 中華民國國防內外應秘密的文書/圖畫/消息/物品.皆是刑法上秘密客體 2012-06-14 10:50

  • 陸一特 金錢 +1 讚!讚!讚! 2012-06-14 09:03

  • kyamato 金錢 +2 讚!讚!讚! 2012-06-14 07:28

  • 細摳銘 金錢 +2 這~這~這 好像跟一生懸命扯上關係了 2012-06-14 01:48

  • 一生懸命 金錢 +6 篆養優伶---那是什麼東東??? 2012-06-14 01:33

  • 貓哥 金錢 +1 讚!讚!讚! 2012-06-14 01:29

後版經歷:
主導...豬頭案。囤積物資案。地下洗錢案。買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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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yesrtv 於 2012-06-14 01:25 發表
篆養優伶...就是在家養男妓
學長您別提了,小弟年少輕狂時,
也曾是意氣風發,風流惆儻,顧盼自憐...

某次看見有間PUB外表裝潢不錯,就一個人進去啦,
迎接我的小姐,外表漂亮,身材也好,
起初一個,兩個...慢慢地全店裡小姐都圍過來,
聲音---卻總覺得不對勁!
................
................

之後我就很少去陌生的PU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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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oy1970 金錢 +2 2012-06-14 13:54

  • kyamato 金錢 +2 學長,妳該部會那時被吃豆腐而從此有恐懼症? 2012-06-14 07:30

  • 細摳銘 金錢 +1 啊!五餐 2012-06-14 01:57

  • yesrtv 金錢 +6 讚!讚!讚!那是人妖俱樂部 2012-06-14 01:56

當夢想逐漸遠去,記憶慢慢變得模糊,
青春,熱淚,歡笑,汗水,俱往矣!
而傳說,終究只是一場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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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個人業務上所接觸的機密,是最起碼的道德!除非是已無機密可言的資料;而這種判斷能力,相信有工作能力的人,都應知道分寸;何況是情工幹部!國軍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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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如果要洩密,千萬不要書寫出來,因為這樣會留下證據

學學那些到左岸喝咖啡的退役將領,不管他們講再多的機密,也拿他們沒辦法,因為「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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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細摳銘 金錢 +2 攝護腺腫大才會難尿 您腫了嗎? 2012-06-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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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都直接到對岸去寫報告,出書太笨了,起碼要寫成小說再出咩,比如那一年我所追的情報等~~搞不好還可以拍成電影賺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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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解密? 何謂洩密?
以 空軍 34 35 隊的事蹟為例,算解密嗎? 不完全是! 相關搭配單位目前應屬 機密中 , 因為那些單位在各本回憶錄中都只是帶過一二句, 一二張高層視察的紀念照... 如此而已.
他們與 34 35 隊搭配作業的相關內容? 完全不提~~
因此, 是否算解密? 遊戲規則是當局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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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yesrtv 於 2012-06-14 01:25 發表
二度出書洩密 前軍情局副處長龐大為判三年半
…詳全文
〔記者楊國文卅台北報導〕前軍事情報局第六處副處長龐大為退休後,曾撰寫「情報作戰參考」一書被依洩密罪判刑,前年初又在香港出版「情報札記」大爆連戰、宋 ...
龐會這麼做,實乃怨恨不平所致,以其一生為國為民之犧牲奉獻,並屢獲戰功(情報情資),立下了不少汗馬功勞,到頭來卻只以上校副處長退休,難怪其忿忿不平,依其之資歷與功勳,早就該晉升少將並擔任處長一職,(不管軍情局那個處,他都有資格幹)他只是出書報料尚好,另一名梅上校的作為連媒體都不敢報導,情況與龐差不多該昇官而未昇,他更絕了.............我不能再說了,說了安全局國內處的會來找我了,呵呵!!

[ 本文章最後由 kaiwang530 於 2012-06-14 13: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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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侯 金錢 +4 梅上校是偶進班的口試教官 2017-08-02 11:07

  • Roy1970 金錢 +2 2012-06-14 13:55

  • 臥底小弟 金錢 +2 所以學長,您也不能出書! 2012-06-14 12:44

1546T 空降特戰62旅精誠連 (步四營四連60砲組一砲下士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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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01.12.162.x 於 2012-06-14 11:09 發表
何謂解密? 何謂洩密?
以 空軍 34 35 隊的事蹟為例,算解密嗎? 不完全是! 相關搭配單位目前應屬 機密中 , 因為那些單位在各本回憶錄中都只是帶過一二句, 一二張高層視察的紀念照... 如此而已.
他們與 34 35 隊搭配 ...
刑法-第109條-洩漏或交付中華民國國防應祕密-文書/消息圖畫/物品
+上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應祕密就是尚未解密.或在保密期限內之消息/文書/圖畫/物品!!
以上!

[ 本文章最後由 9807C-化學士 於 2012-06-14 13: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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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我就知道我的管制不可能只有三年!而且只要是匪區我都不能出現!但.....計劃改了這麼多,又退了好些年,
應該除了不要去匪區之外應該就沒什麼事了吧!?不過.....照龐副處長的案例來看....事情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單純。

嚴格來講,部隊的事情最好一字一句都不講不說不論,尤其是現編現現役與機敏,因為這些對敵方而言就算是情報,那怕
是好賭愛色都具有情報價值,當初匪就是打聽到一些關鍵軍官喜好女色的特性,利用女色誘惑後致兵敗或投共!因此部隊
讓外界瞭解的越少當然就越安全!某恐怖團體就是利用電影或國家地理頻道的影片來瞭解美軍找出弱點打擊,因此軍事能
保密到多少就多少!只是...這要拿捏個適當分吋,別動不動就搞白色恐怖綠色恐怖!不過官員真的很奇怪,怎麼會等書出
了才辦?不是事先討論出版尺度或阻止?這時候辦應該來不及了吧!說不定匪軍各單位都買了幾本當教案了哩!不過這不平!
洩密者眾,更不乏上位高官者,怎麼不敢去辦那些真正大老虎呢?他們洩的比龐副處長還大還嚴重吧!但國防部顯然是只挑
軟柿子吃!如果換做我是部長,羅少將除了打掉之外,一干保薦與審核官員幕僚等,必處以重刑嚴辦!否則難收震懾之效尤!
而龐副處長不論是為了什麼,在內容上都應更加小心。不過,不管怎麼說,這案應該就這麼定了,往後咱們在後版分享時可
要更小心更謹慎及節制,以免不小心打破了蜜瓶惹了一身......

[ 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2-06-14 14: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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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坐的時候就不要站著,能躺的時候就不要坐著。
把握每一個幸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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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直有個疑問:

本版多數軍友為義務役退伍, 階級多半為少尉, 下士, 或上兵..
少部分官長為志願役尉官退伍, 或三等長以下士官..

請問以上的階級(除少數校官外), 本該接觸到所謂絕祕嗎?
如果根本不該接觸, 那當年要求我們接觸機密業務的高層(或是制度)也應該被法辦吧?

好比交通警察取締機車違規超速, 卻不問未滿18歲的騎士為何會有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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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目東 金錢 +2 林杯這本是中央軍委特批的龍組證件 不只駕車還可持槍 大校以下 省廳級以下還可當場 2012-06-18 23:51

  • 南洞捌 金錢 +5 2012-06-18 16:41

  • 金東老虎 金錢 +15 我很贊同 2012-06-1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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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yesrtv 於 2012-06-14 01:25 發表
二度出書洩密 前軍情局副處長龐大為判三年半
…詳全文
〔記者楊國文卅台北報導〕前軍事情報局第六處副處長龐大為退休後,曾撰寫「情報作戰參考」一書被依洩密罪判刑,前年初又在香港出版「情報札記」大爆連戰、宋 ...
剛剛反覆檢查自己的留言內容 確定沒有洩漏國家機密
感謝老弟的提醒 所幸當年層級太低 接觸面不廣 所知不多
所以無密可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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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一特 金錢 +1 讚!讚!讚!我以後都要寫歌功頌德的,並努力捧我〝歐陽木鬼〞的南波皮! 2012-06-1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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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三年半對我來說,應該算是酸甜苦辣鹹的代名詞,還好最後可以全身而退,真的是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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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今日的國軍還能知道〝氣節〞二字!謹記〝軍人魂〞而非軍人混等吃終身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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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SkyBlue 於 2012-06-14 14:17 發表
一直以來我就知道我的管制不可能只有三年!而且只要是匪區我都不能出現!但.....計劃改了這麼多,又退了好些年,
應該除了不要去匪區之外應該就沒什麼事了吧!?不過.....照龐副處長的案例來看....事情並沒有想像中 ...
後版還有人連當初的極機密固x計劃都拿出來討論,那串我看了也是有點心驚膽跳,雖然偶在部隊時也不小心看到過
單位的,但是我到現在還是不敢講那個太多咧~~~
至於羅賢哲的事,我跟s大感想一樣,國防部速審速決,最高法院也快速結案,因為再追下去,當初誰在羅賢哲的少將
晉升案簽名推薦的通通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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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砲長 金錢 +2 約民國80年,新新聞很詳細的披露固x計劃. 2012-06-18 22:08

陸軍獨立42旅旅部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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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非是情報人員,
一般國軍義務役官兵只要稍為注意一下,
會洩露真正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的機會並不多,
尤其多數士官兵階級退伍的軍友一些講古的代誌,
更不可能有什麼問題。
以前我遇過部隊保防人員那種無限上綱到(拿著57步槍照相也算洩密___因為據說會洩漏國軍武器裝備 )的作法,
想起來還真好笑。

不過,無論如何,大家能有這種警覺性是好的。
至於哪些事情才是「軍事或國防機密」?
可以參考「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
http://law.mnd.gov.tw/scp/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A012000015

[ 本文章最後由 老梗 於 2012-06-19 0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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