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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步五營參一 於 2012-07-17 23:52 發表
從林書豪放棄當奧運靶子隊,理由是未來歸屬未定,你不覺得奇怪嗎?
尼克至始至終從來沒開出簽約條件,而是等別隊先開,你不覺得沒有誠意嗎?
紐約媒體之前提出陰謀論,你不覺得是準備替尼克找台階下?
先找基德再找 ...
讓我轉貼則網路新聞報導,大概可以回答所有的疑問。
「各取所需 豪賭創造三贏局面」
記者 廖廷儀
其實,這是少見的「三贏」局面。
林書豪拿到了包括一季頂級薪資的合約,火箭挖到了他們想要的球員,而尼克找到了兼顧戰力、又更便宜的解決方案。
尼克是想留住林書豪的,林書豪也不計畫要離開紐約,算是這次「三角關係」中的小缺憾。只是,要討論事情為何出現
如此走向,我們必須先瞭解NBA自由球員的運作方式。
首先,林書豪並不是完整的自由球員,而是「受限制自由球員(restricted free agent)」雖然他可以與任何球隊
接洽、談約,但即使簽下同意書,只要尼克願意出相同價錢,他就一定得歸隊。也就是說,就算他一心想離開紐約,只
要尼克跟進其他球隊開價,林書豪想走也走不了。
再來,就是受限制自由球員的「玩法」。為什麼尼克沒有主動談約?為什麼尼克不直接跟林書豪簽就算了?很簡單,因
為「不需要」,母隊大可以等待別隊開價,以避免當上冤大頭、付比別人多的錢。
NBA勞資協議關於受限制自由球員的規定,本來就是保障球員與母隊利益為出發點。對林書豪來說,他非先跟別隊談不
可,這樣他才能拿到更大的合約,而母隊尼克只要跟進就可留人,同樣擁有主控權。
換句話說,他隊想要成功挖角的機會,就是「多付很多」。所以除非是乏人問津,不然球員當然要先去跟其他球隊接觸
,林書豪也才能談到火箭的三年2512萬元。合約第三年是頂級薪資,以成績來說,林書豪不值這個價錢,但只有這樣操
作,火箭才有機會挖到他。
林書豪想留在尼克,但只有透過他隊(火箭),才能獲得這樣的合約。沒有人知道林書豪未來會有什麼表現,在這個當下
幫他爭取到最大價值的合約,是經紀人的工作,而他的經紀團隊成功了。
原本尼克絕對會跟進的,但出現了一心想要回到紐約的費爾頓(Raymond Felton),甚至甘願拿三年1000萬元的低薪。
火箭臨時加碼、加重毒藥「劑量」,然後殺出費爾頓這個程咬金,才讓局勢驟然改變。
僅僅一年前,費爾頓在紐約打出足以進明星賽的成績,以如此便宜的價格簽下,再加上基德(Jason Kidd),兩人總價都
還要比林書豪低,從戰力、從錢的角度看,尼克不可能不考慮。
或許林書豪會打出驚人的成績,或許林書豪會讓尼克後悔。然而,這是他們的選擇,而這個選擇就目前來看,怎麼看都是
合理的決定;林書豪驚訝之餘,還是拿到了優渥的合約;火箭這個夏天的運籌帷幄,總算也讓他們獲得想要的控衛。
想看林書豪留在紐約的球迷,情感上會難過,但除此之外,這已經算是皆大歡喜的局面了。林書豪得到大約,加盟在亞洲
擁有廣大市場的火箭,我們應該恭喜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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