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兩個禮拜以前在皇后區法拉盛的街上,被交通條子攔下來,硬說我開車在講手機,跟她盧了快半小時 ( 沒有錯,是 " 她 " ,一個女警 ) 之後讓她看自己的手機,三小時以內無任何通話紀錄,總算逃過一劫,要是在紐約市開車講手機被逮的話,一張 ticket 是US$ 135,駕照記錄還要扣兩點,說什麼都要跟她凹....
昨天可被我活逮了吧,,,,這是在華埠拍到的,開車的警察也在講手機.....哼哼哼......
問題是:
1 這張照片拍得不清楚,看不見警察的手,沒有直接證據
2 如果拿這張照片去市警局投訴,等於也間接證明自己邊開車邊操作手機的照相機......
想想還是算啦! PO 在這邊讓大家看看罵罵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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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chefandychang 於 2010-08-06 21:1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