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近年力推「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豪擲上億元補助青年出國圓夢,
卻傳出有民眾辭去工作參加海外翱翔組,
教育部接洽合作的加拿大當地大學,卻在出發一個月前終止計畫。
教育部則坦言,對外海合作機構、大學要求償,實務操作上有很大的困難。
錄取青年百億海外圓夢計畫第二梯次「AI演算法遠征隊」,
計畫為期一一○天,原訂前往加拿大渥太華,
與實驗室進行機器學習及大型語言模型研究,
但就在出發前一個月收到計畫終止通知,
表示合作單位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
但錄取後已特別為計畫辭去竹科工作,
現在還無法領失業補助,
痛批教育部不協商也不負責。
此並非第一次出問題,
去年有學生本欲前往澳洲實習,
同樣因對方單位異動,媒合計畫遭取消,
後由教育部安排新的實習機會;
也有學生本欲前往土耳其做無人機飛行演練,因地緣政治影響遭中止。
政府案子多委外,
評估教育部是找相關的NGO、學校執行該案,相關合約可能是承辦單位跟對方大學簽約和
做整體規畫「有錢大家賺。」
但該單位有沒有把契約訂好非常重要,若契約有疏漏,一旦出事連教育部都求償無門。
教育部過去宣傳時,習慣把計畫說得漂亮,
學生也多認為,參與該計畫就是有國家掛保證,
但最終用人權利,還是取決於國外的單位,教育部應該把可能的風險、變動等,都讓學生先知悉。
雙方初始辦理合作時究竟有無簽約,
評估我方與加拿大學校可能只有初步MOU,算不上正式合約;
如果雙方當時沒有正式締約,就不會有明訂權利義務、變更條件等問題,發生問題才會沒辦法作為也缺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