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思維可能與一般人不同,此案我是頃向都該嚴懲的態度。
以我個人來說,當初執行霹靂案時即在長官恩准下留影,唯一條件是必需在建案之後始得公開,
畢竟當初獲准留影是為在執行專案教勤時使用,最早露臉是於91年砲校時與校教官討論時拿出,但
那不算,之後真正公開則於後版,其間早已超過我所應遵守之保密協定,連吾家人在我退伍至今都只
見過其中幾張。
現在對我而言,什麼保密協定規定對我來講都是屁!但為什麼我還是小心翼翼的遵守?因為很多
魔鬼都是藏在細節裡。如果我是匪諜,就算是你只有給我一張座艙面版照,我都有辦法將我所需要的
諸元蒐集到六七成,否則美軍也不用費盡心思派人再去將墜損之戰機再炸毀!也不用在對伊戰爭裡將
受損的M1炸毀與燒毀。軍事思維在情報、戰略、民情裡都有不同程度的規格與運用,此時新聞公佈當
日參訪人士之手機、網路、臉書等應已受到關注甚至已經開始進行滲透,不管裡面到底有沒有,但也
會找到能用的資訊。
講最實際的就好,為什麼信用卡公司跟百貨公司寄DM的時候,總有的人是收到大本的有的人是收
到薄薄的一張?為什麼你沒告訴任何人你喜歡穿什麼用什麼但卻往往DM寄到你手時,打開後都是你喜
歡想買的商品?情報蒐集不是我們這些一般外圍人士說了的算的,要說無知也真是夠無知到極點了!
尤其昨天在媒體講的這段,若我是解放軍情蒐部門,恨不得臺灣的藝人都可以跟她一樣,更恨不得臺
灣的藝人最好天天都去參訪國軍各地大小部隊....真是愛死這種貨了!
各位知道嗎?解放軍只要認識一個旅的指揮官與他個人的生活習性與身邊親友就可以知道這個旅
的官士兵戰力如何!這就是CIA為什麼要認識賓拉登身邊所有的人要知道賓拉登所有的習慣!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團....是什麼名義什麼身份去參訪的?況且這團身份都不是一般百姓,依規定應該
有公共事務接待規格...背後的...是不是該出來說清楚啊?
對不起,我是恐怖思想主義者,那怕你只是在用我的照後鏡整裡頭髮,我都會視你為威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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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5-04-03 23:54 編輯 ]